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事业部就江苏大区苏州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进行询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NCGJH-20231025-0002
二、项目名称:苏州pg电子乳业销售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更好的服务终端市场,降低劳动用工风险,同时节约成本,满足苏州pg电子乳业销售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现通过公开询比价方式,选择一家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服务项目如下:
1.代发工资:工资提前垫付,开票后对公打款;
2.代缴社保:代缴苏州园区社保及无锡区域(少量);
3.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离职证明开具工作;
4.员工的工伤、意外、死亡事故等工作,生育津贴申请手续等。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行业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及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
3、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在近三年存在因不良经营行为引起的争议、处罚或诉讼等情况应如实说明,凡经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资格;
5、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表及证明材料(需提供见证性材料:如合作合同);
6、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单位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竞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竞价方参与竞争;
9、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不接受中粮及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以pg电子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
2、能开具6%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本企业近一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如果被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另外,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文件(附件2);
5、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20年-至今)2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7、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附件1)及保密承诺书(附件3);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 zhangchunlei@mengniu.cn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价单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信息: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喜庆路99号A306室 ,收件人:张春蕾 电话:13773191513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8时至2023年11月5日17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同报名时间;
3、询价单文件发送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7日发送询价单。
4.询比价发送时间:截止2023年11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 比价单发送方式:询比价单邮件加密发送至邮箱zhangchunlei@mengniu.cn邮件密码于2023年11月9日15:00-17:00单独发送邮件。
6. 本次询比价根据实际情况,有两次报价机会,以邮箱通知为准。
八、发布媒体:
pg电子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zbcg.mengniu.cn/#/home)
pg电子官网(https://www.e-mifan.com)
pg电子内部OA平台
九、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苏州pg电子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张春蕾
联系方式:13773191513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葛明星
联系电话:0471-7393642/监督人电话:13074772262
电子邮件:GeMingxing@mengniu.cn
质疑/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附件:1.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保密承诺书
采购方:苏州pg电子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 |
标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
|
/ |
|
|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价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竞价方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价方: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项目单位名称)
(竞价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全权处理项目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另附页)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另附页) |
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可另附页) |
附件3:
保密承诺书
甲方:苏州pg电子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 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 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pg电子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呼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第七条 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